为独吞遗产小舅子弄虚作假,我该如何继承 天天热议

2023-06-15 09:58:26 来源:律师帮帮忙

由于房产价值快速增长,有些人为了争夺财产,将手足之情抛之脑后,甚至为了争抢遗产不惜伪造证据。

案例回顾


【资料图】

吴先生的岳父母在厦门有两套房产,如今两位老人均已去世,可对于两套房产的继承问题,却给吴先生一家平添了很多烦恼。

两套房产其中一套,是岳父单位的房改房,并且由吴先生夫妇出资购买,落在岳父名下。另一套,则是登记在岳母名下,67平米左右的小房子。

吴先生称,岳父在生前曾给吴先生写过一份遗赠协议,表示希望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吴先生一家,但是吴先生在自家搬家的过程中,遗失了岳父的这份遗赠协议。

而对于岳母名下的这套房产,小舅子在获知拆迁的消息后,竟做了一份岳父母家只有他一个子女的公证,而房地产中心便凭此给小舅子办理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,直接将岳母的房产过户到小舅子的名下。

吴先生发现这一情况后,急忙重新出具了家庭成员的证明,最终小舅子手中的公证被撤销,不动产中心也据此收回了那份改成小舅子名字的房本,重新发放了岳母名字的房本。

如今两套房子都在厦门,而吴先生和爱人早已定居北京,两处房子一直由小舅子在居住和出租,可对于这两套房子的分割,吴先生犯了愁。他能主张哪些权益呢?这两套房产又该如何分配呢?

律师支招

律师在了解了吴先生的情况后表示,吴先生家的情况是一个典型的多子女家庭因法定继承而引发的纠纷。目前,如何分割继承利益,以及如何取得拆迁利益,是当下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。

律师表示,对于产权登记问题,吴先生完全不必担心,毕竟登记在谁的名下,不动产登记中心都有完整的记录,而房产证在谁手中只是房产证形式上的要件,并不直接导致房产的转移。

对于登记在岳父名下由吴先生出资的房产,律师认为,如果是双方之间有书面协议约定是借名买房的行为,那么房产理应属于吴先生。如果吴先生依旧保存着曾经岳父留给自己的遗赠抚养协议,那么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,也就是说房产是可以要回来的。如果没有相关的协议、出资、以及居住的证明,一般产权登记在谁名下便推定为是谁的产权。该房产则适用法定继承的原则,可以与吴先生岳母名下的房产一并处理、分配。

对于这套即将拆迁的房产,根据现有的拆迁政策,如果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,而且不具备获得两套安置房的客观条件下,拆迁办非常有可能按照房屋登记所有人来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。也就说,房子依旧签在岳母的名下,安置获得的房产依旧是岳母遗产的转化,分配的规则也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,房产归吴先生和小舅子两家共有,那么对于共有房屋产权期间所产生的利益,也就是出租所获得的租金,吴先生也是有权来进行分配的。

律师认为,两套房产可以一并与小舅子一家协商,如果房子的分配比例无法达成一致,吴先生可以将两套房产一并通过诉讼解决。这里需要提醒吴先生的是,如果通过诉讼解决的话,需要明确管辖问题。依据继承案件的管辖管理规定,由主要遗产的所在地和被继承人生前的经常居住地作为管辖原则,吴先生的案件极有可能由厦门法院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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